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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1671-2072  CN 31-1863/N

›› 2014 ›› Issue (3): 11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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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损害案例司法鉴定的思考与建议

陈新山   

  1.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病理学教研室
  • 收稿日期:2013-05-17 修回日期:2013-08-06 出版日期:2014-05-15 发布日期:2014-05-15
  • 通讯作者: 陈新山

  1. Department of Forensic Patholoy, Tongji Meidcal College,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Received:2013-05-17 Revised:2013-08-06 Published:2014-05-15 Online:2014-05-15

摘要:  医疗损害案例的法医学鉴定是一类复杂和特殊的司法鉴定,故其鉴定的程序和具体工作与其它一般案例具有明显区别和更高要求。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这种区别认识不足,有的案例中临床医学理论和知识的运用欠妥,有的涉及死亡的案例因未行尸检可影响鉴定意见。建议:医疗损害案例的司法鉴定要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鉴定程序;涉及死亡的医疗损害案例首先应尽早做尸体解剖,以查明死因及相关问题;对不熟悉的临床医学问题应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并请教有关专家或进行会诊;国家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和加快尸解立法工作。尸体解剖在医疗损害案例的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具有重要作用,只要尸体冷藏良好,不应局限于所谓时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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