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对中国法医临床学现状从四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鉴定业务占据司法鉴定主流。截止到2014年,法医临床类鉴定案件量逾100万件/年,占同期20个司法鉴定类别(在司法行政部门注册登记)案件总数的55.3 %,鉴定委托事项数量超过17项。二是技术标准体系基本确立。目前已有各类鉴定标准22项,常用标准14项。三是以问题为导向的学科研究活跃。鉴定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构成了学术研究的主要方向,其中包括肢体功能评定、视觉功能和听觉功能评定、男子性功能评定,活体骨龄评定以及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等,应用临床电生理技术及功能影像学技术客观评定人体功能,取得了一批突破性的成果。四是推动标准化建设成为大势所趋。目前,法医临床学的主要问题是鉴定标准的科学性差与证明力低,在国家着力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大背景下,完善法医临床学标准化体系建设是目前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