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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1671-2072  CN 31-1863/N

中国司法鉴定 ›› 2018 ›› Issue (6): 16-21.

• 鉴定制度 • 上一篇    下一篇

专家辅助人制度理解误区及完善路径

刘建华1,董光裕2   

  1.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刑事司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00; 2.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 广州 510620
  • 收稿日期:2018-05-10 修回日期:2018-08-30 出版日期:2018-11-15 发布日期:2019-04-17
  • 通讯作者: 刘建华

  • Received:2018-05-10 Revised:2018-08-30 Published:2018-11-15 Online:2019-04-17

摘要: 以审判为中心司法改革背景下,专家辅助人制度并没有发挥其设计的价值。实践中发现专家辅助人参与庭审,表现出法官不欢迎、辅助人不愿意、诉讼地位不明确、质证程序混乱及意见不采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此制度的普及推广。而究其根源是对鉴定意见内涵、专家辅助人角色以及质证程序等法律制度理解存在较大误区。因此,为了促进科学证据采纳及合理采信,建议在专家辅助人制度完善上应从法院备案制度、专家辅助人选拔、立场平衡原则、质证有限参与原则以及辩护意见采纳标准等路径上进行设计,这样才能促进专家辅助人积极走入法庭质证,提高我国司法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和公民合法权益。

关键词: 鉴定意见, 证据质证, 专家辅助人, 专家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