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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1671-2072  CN 31-1863/N

中国司法鉴定 ›› 2019 ›› Issue (5): 7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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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专家参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陈述会相关问题研究

张立勇1,5,郑锦平2,朱德全3,罗光华2,4,殷坤1,郑大1,唐双柏1,2,成建定1,2   

  1. 1.中山大学 中山医学院 法医学系,广东广州 510080; 2.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广东广州 510080; 3.广州市体育科学研究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广东广州 510650; 4.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司法鉴定系,广东广州 510520; 5.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广东 广州 510620
  • 收稿日期:2017-04-18 修回日期:2017-05-27 出版日期:2019-09-15 发布日期:2019-09-15
  • 通讯作者: 成建定
  • 基金资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 Received:2017-04-18 Revised:2017-05-27 Published:2019-09-15 Online:2019-09-15

摘要: 在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医疗环境下,特别是《侵权责任法》出台以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证据要求有了空前的提高,同时也加大了鉴定人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在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过程中,法医学鉴定人尽可能详细了解诊疗过程,明确医患双方争议焦点,以及就所涉及到的临床专业问题咨询相关临床专家成为不可缺少的环节。本中心自开展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以来,一直采取临床专家参与医患双方意见陈述会的模式,对鉴定的顺利进行和保证鉴定意见的客观、科学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通过分析历年来本中心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相关资料,对临床专家参与下的医患双方意见陈述会的程序和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临床专家, 陈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