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主办: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ISSN 1671-2072  CN 31-1863/N

中国司法鉴定 ›› 2011 ›› Issue (1): 80-82.

• • 上一篇    下一篇

刍议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中听证会制度的引入 #br#

王 鹏1,文继舫1,蔡继峰1等   

  1. 1.中南大学基础医学院,湖南 长沙 410032; 2. 北京新世纪儿童医院, 北京 100045
  • 收稿日期:2010-08-18 出版日期:2011-01-15 发布日期:2022-07-22
  • 通讯作者: 文继舫(1945-),男,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胃肠道肿瘤分子病理。
  • 作者简介:王鹏(1980-), 男,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活体骨骼年龄推断、法医昆虫学研究及死亡时间推断。

  • Received:2010-08-18 Published:2011-01-15 Online:2022-07-22

摘要:

法医类司法鉴定行业逐渐将“听证会”的某些形式及内容借鉴于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中,并习惯性将其称为“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听证会”。“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听证会”开展程序尚处于摸索、完善阶段,开展形式主要有案件受理前和案件受理后两种。两者在程序设计方面均包括:告知医患双方本案的鉴定人、鉴定可能存在风险等事项;进一步核实鉴定材料、鉴定目的;医患双方分别陈述各自意见,鉴定人及专家对其诊疗过程的问询;鉴定人与医患双方分别沟通。委托方有必要参与听证,以便在材料或鉴定目的有争议时发挥作用。听证会中的双方陈述应注意若干事项。鉴定人在听证会过程中及其在书写鉴定报告时,不要盲目采信一方陈述,或完全依赖专家意见。

关键词: 司法鉴定, 医疗纠纷, 听证会, 听证会制度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