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鉴定 ›› 2011 ›› Issue (3): 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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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 静,王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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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巨大缺陷,精神科医生的权力过大,却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导致精神医学被滥用的情况屡屡发生。从规范精神疾病收治失范的现实要求出发,综合多方面考虑,将兼具独立性、专业性和严格程序性的司法鉴定及时引入精神疾病收治程序,作为第三方监督制约机制,在现行体制框架内最大限度地约束精神科医生收治决定权,最大程度地规范精神疾病收治程序,无疑是现阶段的最优选择。
关键词: 精神疾病 , 收治程序 , 司法鉴定, 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
DF795.3
余 静, 王 锐. 浅议精神疾病收治程序引入司法鉴定机制的可行性 [J]. 中国司法鉴定, 2011(3): 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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