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鉴定 ›› 2023 ›› Issue (1): 1-11.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3.01.001
• 专题研讨:司法鉴定立法 • 下一篇
张保生1,2,贠 丹3,陈邦达1,4,等
ZHANG Baosheng1,2, YUN Dan3, CHEN Bangda1,4, et al
摘要: 通过对我国司法鉴定规范的相对供给不足与立法模式分歧的研究,基于对《司法鉴定法》立法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分析和质疑,论证了从法律规范、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司法鉴定标准四个层面推进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协同化建设路径,即通过四个层面之间的协同作用产生合力,共同推进这一目标的实现。司法鉴定规范四个层面的区别有相对性,不同层面的规范可能具有同样的功能。鉴于我国司法鉴定实践中的许多问题均源于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顶层设计”方面的薄弱,未来应该加强司法鉴定基本原则与司法鉴定评价标准建设,并将其贯彻于现行司法鉴定技术标准之中,这是完善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一条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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