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 ›› Issue (01): 38-43.
方建新,于红卫,程大霖
FANG Jian-xin, YU Hong-wei,CHENG Da-lin (Institute of Forensic Sciences, Ministry of Justice, PRC, Shanghai, 200063; Shanghai People's Prosecutor Bureau, PRC, Shanghai, 200030)
摘要: 在司法鉴定领域,基因遗传分析技术已广泛地应用于个体识别和亲权鉴定检案之中,特别是利用DNA分型技求建立罪犯DNA数据库作为刑事案件侦破手段的设想,就其技求而言已逐步走向成熟和现实。近几年来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相继建立了以PCR—STR分型技术为基础的罪犯DNA数据库,并且也已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此规范数据库的整个运作过程。1999年我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开展和完成了“中国罪犯DNA数据库模式库”的研究工作,可以预计正式建立我国国家罪犯DNA数据库只是个时间问题,因此进行有关罪犯DNA数据库法律法规制定的研究工作是必须的,它是我国国家罪犯DNA数据库得以顺利建立和高效运作的重要保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