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司法会计鉴定人出庭作证若干问题研究
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主办: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ISSN 1671-2072  CN 31-1863/N

›› 2003 ›› Issue (04): 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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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会计鉴定人出庭作证若干问题研究

雷华   

  1.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 湖南长沙410001

摘要: 司法会计鉴定人出庭作证是现代诉讼制度的客观要求,是司法会计鉴定人的应尽义务,纷繁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尤其需要司法会计鉴定人出庭对司法会计鉴定结论进行阐明。司法会计鉴定人应作为证人身份出庭作证,出庭前应做好包括心理调整、预测等在内的各方面的准备,出庭作证要围绕证实、阐明司法会计鉴定结论进行,要针对不同的质询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答辩,把握好作为接受质证答辩的重点及辩(控)、鉴双方争议较大的焦点,合理运用技巧接受质证,达到理清财务会计事实、司法会计鉴定结论被采信之目的。

关键词: 司法会计鉴定人, 出庭, 作证, 接受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