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国司法精神鉴定主体制度的法律思考
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主办: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ISSN 1671-2072  CN 31-1863/N

›› 2003 ›› Issue (04): 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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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精神鉴定主体制度的法律思考

原洁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089

摘要: 司法精神鉴定制度中,鉴定人资格是基本问题。我国的鉴定主体制度尚不完善,规定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存在内在弊端与不足,有必要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建立起统一的鉴定人资格和登记注册制度,重构我国司法鉴定主体制度。

关键词: 司法鉴定, 主体, 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