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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 ›› Issue (02): 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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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虎安
摘要: 鉴定人是司法鉴定活动实施主体的主要条件,鉴定人选择职业化是提升司法鉴定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完善司法鉴定制度的一条主线。笔者通过对我国现行司法鉴定人制度的理性反思,从司法鉴定人为什么要选择职业化,以及其科学内涵、理论基础着手,就如何完善我国司法鉴定人职业化可持续发展道路进行探讨。
关键词: 司法鉴定人制度, 选择, 职业化, 法律构想
林虎安. 鉴定人职业化道路选择的法律构想[J]. , 2004(02): 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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