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应当有效遏制司法鉴定中重新鉴定的无序状态
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主办: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ISSN 1671-2072  CN 31-1863/N

›› 2005 ›› Issue (04): 29-30+3.

• 论文 • 上一篇    下一篇

应当有效遏制司法鉴定中重新鉴定的无序状态

张慧,姚西翠   

  1.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山东 济南 250002 ,山东 济南 250002

摘要: 在司法鉴定制度中重新鉴定是检验和纠正鉴定结论有效途径,由于我国司法鉴定体制及立法的不足,重新鉴定不仅没有发挥其在司法实践中应有的功能,反而成为影响公正与效率的固疾。法律中对重新鉴定相关规定的欠缺是重复鉴定现存诸多问题的根源。本文在分析了重复鉴定立法成因的基础上,对重新鉴定制度的法律完善提出了几点建议:完善鉴定决定机制,规范法官审查、采信鉴定结论的程序,健全重新鉴定的程序规定。

关键词: 重新鉴定, 重复鉴定, 成因分析, 法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