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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于10月1日施行。为了学习贯彻《决定》,2005年6月30日,《中国司法鉴定》杂志社和华东政法学院律师事务研究所在法律学院联合举办“鉴定结论庭审举证质证法律适用研讨会”,有关方面的专家、教授、律师近20人参加研讨会。会议由华东政法学院律师事务研究所所长王俊民主持。杂志社副主编胡锡庆、朱淳良出席会议并先后发言。研讨会围绕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司法鉴定结论质证的权利和义务,质证的基本内容发表了意见,大家结合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