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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1671-2072  CN 31-1863/N

›› 2006 ›› Issue (05): 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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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野生动物案件中鸟类形态鉴定照片的拍摄

周用武;蒋敬;   

  1.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南京210046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南京210046华东师范大学,上海200062,南京210046

摘要: 野生动物案件是指野生动物作为受害者的案件,随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走私的日益猖獗,人类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我国对野生动物执法工作的加强,野生动物案件的发案率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在森林违法案件中,尤其是野生动物案件中,具体涉及到鸟类的案件也越来越多。本文论述了野生动物案件中鸟类形态鉴定照片拍摄的必要性,并提出鸟类形态鉴定照片主要需拍摄整体侧面照片、鸟喙的照片、鸟脚的照片和其它特殊形态的照片。这些鉴定照片的拍摄将有助于远程指导森林公安的办案工作。

关键词: 野生动物案件, 鸟类, 形态鉴定, 照片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