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06 ›› Issue (05): 39-41+4.
覃江;黄卫东;
摘要: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司法精神病鉴定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要求重新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案件渐年增多,而鉴定结论(包括医学诊断结论、法定能力评定等)不一致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成为司法机关审理案件中的难题。本文试从学科方面、鉴定方式、鉴定标准、共患疾病、法律制度等14个方面分析了重复鉴定导致结论不同原因,并从①完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有关法律法规;②健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管理体制;③制定统一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标准;④建立完善的鉴定结论质证制度和采信制度;⑤健全鉴定人的审批制度;⑥改进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制度;⑦提高鉴定质量;⑧复核鉴定或重新鉴定时要慎重;⑨健全鉴定人的培训与考核制度等9方面提出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