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起摹仿签名案的检验和思考
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主办: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ISSN 1671-2072  CN 31-1863/N

›› 2008 ›› Issue (03): 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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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摹仿签名案的检验和思考

傅建军;毛吉祥;   

  1. 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技术科,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浙江龙游324400,浙江衢州324000

摘要: <正>在民事纠纷案件中,对原被告双方有争议的签名案件要多个"心眼",切不可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要深入剖析笔迹特征,不为表象所迷惑;出具的鉴定结论,应与其他证据相佐证,而不是相矛盾;在先前已有鉴定结论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