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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 Issue (06): 8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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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谊英;
摘要: 司法会计不同于会计,也不同于审计,属于法学范畴,因而司法会计专业建设应当以法学为根基。为加快司法会计学科建设,培养出能更加适应未来我国诉讼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高校应开设独立的司法会计专业,并在专业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改革。
关键词: 高校, 司法会计, 专业建设
郑谊英;. 高校司法会计专业建设的理性思考[J]. , 2009(06): 8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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