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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 Issue (2): 7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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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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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的司法鉴定人负责制,无论从司法鉴定程序、社会传统理念、司法鉴定文书出具方式、司法鉴定人的责任能力和执业保障制度、现行相关法律和规章等各方面,都是行不通的,应予改革。
关键词: 司法鉴定人, 法律责任, 制度, 反思
李本;. 关于司法鉴定人负责制的反思[J]. , 2010(2): 7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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