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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 ›› Issue (03):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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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琳炜
摘要: 司法鉴定结论在诉讼中运用广泛,它和其他事物一样存在自身的理论基础。同一认定理论经过发展,逐步奠定其作为鉴定结论理论基础的地位。在同一认定的鉴定中由于鉴定客体本身具有同一性,同时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区别于它物的特殊性。在此基础上对鉴定客体进行同一认定,最终得出鉴定结论。在诉讼中要正确认识这一理论,同一认定并非要得出“完全同一”的结论,同一认定也不是种类认定,同一认定的客体必须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出现两次以上,不能作偏向理解。
关键词: 鉴定客体, 鉴定结论, 同一认定理论, 相对稳定性
姜琳炜. 论司法鉴定结论之同一认定理论[J]. , 2002(03):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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