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主办: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ISSN 1671-2072  CN 31-1863/N

中国司法鉴定 ›› 2020 ›› Issue (5): 102-104.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0.0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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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中应合理利用既有工程妥善化解纠纷

褚世洪1,王良超2,李广振1,孙开科1   

  1. 1.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031; 2.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370102
  • 收稿日期:2017-09-04 出版日期:2020-10-25 发布日期:2020-10-25
  • 作者简介:褚世洪(1977—),男,研究员,硕士,主要从事工程质量司法鉴定。E-mail:1048641742@qq.com

Making Rational Use of Existing Projects to Properly Resolve Disputes in Judicial Expertise

CHU Shihong1,WANG Liangchao2,LI Guangzhen1,SUN Kaike1   

  • Received:2017-09-04 Published:2020-10-25 Online:2020-10-25

摘要: 司法鉴定实践中,某些工程质量问题不便整改或没有合适的方法进行整改,要想“完全达标”则需要“拆除承建”,而如果完全推倒重来则不仅会造成巨大的浪费,而且不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事实上已经既成事实的工程尚有一部分利用价值,也没有必要完全推倒重来。以某路面工程为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以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为依据,提出了“合理利用既有工程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原被告双方都予以认可,涉案纠纷得以顺利审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 司法鉴定;既有工程, 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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