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鉴定 ›› 2020 ›› Issue (6): 17-27.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0.06.003
周莉英1,2,陈航1,向平1,乔正1,刘万卉2,卓悦1,岳琳娜1,施妍1
ZHOU Liying1,2, CHEN Hang1,XIANG Ping1, QIAO Zheng1, LIU Wanhui2,ZHUO Yue1, YUE Linna1, SHI Yan1
摘要: 苯乙胺类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一类具有致幻和兴奋双重精神作用的化合物,以苯乙胺为母核,通过化学结构修饰合成苯乙胺类衍生物以规避法律的管控,其药理作用与传统毒品相似,甚至毒性更强。滥用苯乙胺类物质后,会出现恶心、呕吐、心动过速、高血压、呼吸抑制以及幻觉等症状,甚至发生严重肢体缺血、肝、肾功能衰竭并导致死亡,严重影响到人类的身心健康和公共安全。苯乙胺类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对其药理毒理及分析方法的研究成了法医毒物分析领域的研究热点。综述了苯乙胺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体内过程、样品前处理以及分析方法,以期为司法鉴定的实践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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