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做到公正科学,鉴定意见欲取得较强的社会公信力,构建什么样的鉴定人制度是关键。完备的鉴定人制度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严格的鉴定人准入条件;鉴定人的资质确保其能够准确完成鉴定任务;完整的鉴定人权责规定。缘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鉴定人规定方面存在缺陷,使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完整性备受争议,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完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制度可以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成熟经验,改进鉴定人专业构成,提高鉴定人准入门槛,包括设立鉴定人考试制度和鉴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鉴定人的管理规定,真正使鉴定人能担负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使命。
中图分类号:
李 立.
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制度之完善
[J]. 中国司法鉴定, 2012(2): 8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