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鉴定作为审判查明事实的重要手段,在司法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鉴定意见在诉讼中与其他证据一样不具有预先的证明效力。然而,因其倚重于鉴定人的“专家”身份及其携带着超越常人智能的科技因素或者专门知识,在司法实践中却发生着异乎寻常的作用。缘于对司法鉴定意见的过于“迷信”,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诸多以鉴定意见代替审判过程的现象,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司法鉴定原有的功能和定位,异化了司法审判自身的特质。通过对司法鉴定运行过程中存在“以鉴代审”现象的反思为出发点,并在分析司法鉴定实践中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探讨司法查明事实的边际与方法问题,从而尝试性地提出应对“以鉴代审”的改革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