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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1671-2072  CN 31-1863/N

›› 2014 ›› Issue (5): 9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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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鉴定意见可采性标准研究

陈立杭   

  1.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收稿日期:2014-04-22 修回日期:2014-05-21 出版日期:2014-09-15 发布日期:2014-09-15
  • 通讯作者: 陈立杭

  1. Hun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Judicial Police
  • Received:2014-04-22 Revised:2014-05-21 Published:2014-09-15 Online:2014-09-15

摘要: 鉴定意见可采性指的是在法律上规定具备何种条件鉴定意见才能进入法庭成为证据的本质属性。法官在对鉴定意见可采性进行判断的时候,由于缺乏鉴定意见中所涉及的专门性知识,往往感到无从入手。因此,从法官的角度出发,设立一些明确的、可操作的标准,来判断鉴定意见的可采性,并试图沿着鉴定意见的程序脉络来构建我国鉴定意见可采性规则,这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 鉴定意见;鉴定程序;可采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