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主办: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ISSN 1671-2072  CN 31-1863/N

中国司法鉴定 ›› 2022 ›› Issue (2): 106-110.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2.02.017

• 鉴定论坛 • 上一篇    

医疗损害鉴定研究:江苏省新旧模式的比较分析

杨 丽1,张志湘1,王亚辉2,等   

  1. 1.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苏州大学医学部法医学系,江苏 苏州 215000; 2.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 上海市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 司法部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上海 200063
  • 收稿日期:2019-09-28 出版日期:2022-03-15 发布日期:2022-04-26
  • 通讯作者: 陈溪萍(1968—),女,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教学、鉴定及视听电生理学研究。E-mail:xiping.chen@163.com
  • 作者简介:杨丽(1983—),女,主检法医师,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鉴定与研究。E-mail:js26yl@163.com
  • 基金资助:

    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17DZ2273200);上海市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资助项目(19DZ2292700)。

Research on the Identification of Medical Damage: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Old and New Models in Jiangsu Province

YANG Li1, ZHANG Zhixiang1, WANG Yahui2, et al   

  • Received:2019-09-28 Published:2022-03-15 Online:2022-04-26

摘要:

分析探讨江苏省新旧两种不同模式对医疗损害鉴定实践的影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2014202112月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受理的省内外各级医疗机构的636例医疗纠纷法医学鉴定资料进行比较分析,通过新旧模式对比发现:医疗损害案件量显著升高,以省内为主;涉案专业无明显变化;医疗过错占比略有下降;医方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占比发生变化。江苏省率先实行司法鉴定机构与医学会共同参与的“两元化”运行新模式,对于保证医疗损害鉴定的客观、公正、科学和鉴定意见的专业性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

医疗损害, 司法鉴定, 医疗纠纷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