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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1671-2072  CN 31-1863/N

中国司法鉴定 ›› 2012 ›› Issue (6): 13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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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解剖在医疗纠纷中的法律意义

徐长苗1,黄光照2,戴佳丽1等   

  1. 1.浙江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 司法鉴定所,浙江省杭州310003;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湖北 武汉430030
  • 收稿日期:2012-09-18 出版日期:2012-11-15 发布日期:2022-07-20
  • 作者简介:徐长苗(1952—),男,主任法医师,硕士,主要从事法医临床、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工作。

  • Received:2012-09-18 Published:2012-11-15 Online:2022-07-20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持续的发展,人们的就医观念不断发生改变,人民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医学的未知性和患者个体的差异性,使得医患双方的矛盾不断上升和医疗纠纷频频出现,甚至因纠纷所造成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这已严重干扰了我国目前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其结果给医患双方均带来不利。由于我国受几千年旧传统思想的影响,人们对涉及死亡的尸体检验还很忌讳,因此,我国的尸体检验工作一直无法得到正常开展。加之,医患双方对尸体检验在医疗纠纷中的法律意义认识尚不足,常出现患者不愿尸检,医生也不喜欢尸检的现象,给死因鉴定带来不利,建议加快我国尸检的立法。

关键词: 医疗纠纷, 尸体解剖, 尸检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