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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ISSN 1671-2072  CN 31-1863/N

›› 2006 ›› Issue (0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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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在诉讼中如何回归为科学判断

王戬;   

  1. 华东政法学院 上海201620

摘要: 鉴定结论之所以能证明案件真实,程序规范和实体真实是其必备的两个方面。其中鉴定的实体真实是基础,鉴定的程序规范是保障。依据不完整的鉴定资料作出的鉴定结论在证据能力上存有瑕疵,必然会弱化其证明力。证据规则的引入,证明标准的正确理解与证明价值的重新认知与选择,一定程度扩大了传统“鉴定结论”的外延。法官和诉讼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审查和质证、认证,并不仅局限于结论本身,而应围绕该结论形成的主体、程序、材料来源以及具体依据展开,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才能确实得以保障,鉴定结论才能回归为“科学判决”。

关键词: 鉴定结论, 证据能力, 证明标准, 价值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