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 ›› Issue (03): 31-33.
邹积超;
ZOU Ji-chao(The Procuratorate of Huangpu District,Shanghai,200003,China)
摘要: 鉴定结论冲突是鉴定结论之间存在不一致性,相互对立排斥或者相互干扰。鉴定结论的冲突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诉讼的正常进行,但考察其机理,又存在着某种必然性,是一种多元因素的产物。在诉讼中运用鉴定结论,应针对其机理,实行程序性的必要的预防措施,避免其对诉讼的不良影响;此外,面对冲突的鉴定结论,亦可用程序性措施加以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