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试论检察机关对技术性鉴定结论的文证审查
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主办: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ISSN 1671-2072  CN 31-1863/N

›› 2008 ›› Issue (01): 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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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检察机关对技术性鉴定结论的文证审查

潘文荣;林永鹏;   

  1.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州350013,福州350013

摘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具有审查鉴定结论的职能。在审查时,应遵循独立审查原则、全面审查原则、专业化原则和可疑从无原则。着重从程序合法性、实体客观真实性等角度加以审查。实体审查尤其是检察机关鉴定结论审查的重点,应注意原鉴定书的鉴定检验方法是否科学全面、事实依据是否充分、推理是否科学、标准适用是否准确。文证审查并非独立的诉讼程序,但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关键词: 检察机关, 鉴定结论, 文证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