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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1671-2072  CN 31-1863/N

›› 2013 ›› Issue (2): 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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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关节损伤致肢体功能障碍程度评价方法比较

张敏1,范利华2   

  1. 1.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2.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 收稿日期:2012-12-27 修回日期:2012-12-01 出版日期:2013-03-15 发布日期:2013-04-02
  • 通讯作者: 范利华

Comparison of Evaluation Methods on Upper Limb Dysfunction Caused by Shoulder Joint Injury

  • Received:2012-12-27 Revised:2012-12-01 Published:2013-03-15 Online:2013-04-02

摘要: 目的 探讨能客观反映肩关节功能障碍对肢体功能影响的评价方法。 方法 通过比较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简称“《道标》”)的权重指数法与美国《永久残损评定指南》(Guides To The Evaluation of Permanent Impairment,GEPI)(简称GEPI法)肩关节功能障碍致上肢功能丧失程度评价方法,对133例肩关节损伤后伤残评定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并用两种评价方法对肩关节不同运动方向及不同活动度对上肢功影响进行全方位的比较。 结果 133例肩关节功能障碍案例,权重指数法达到的伤残总比例高于GEPI法;但在功能丧失不同比例段两者有差异。差异的原因在于,在GEPI法中,肩关节不同运动方向所占的权重不同,前屈上举与外展上举对于肩关节功能相对重要,并考虑关节功能位对肢体障碍程度的影响,而权重指数法,上肢功能的关系与关节活动度呈线性关系,与关节活动方向及功能位无关。结论 GEPI法比权重指数法能更能客观地反映肩关节功能障碍对肢体功能丧失的影响程度。

关键词: 肩关节损伤, 上肢功能评定, 伤残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