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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 Issue (06): 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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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祖全;
摘要: 医疗纠纷之界定是解决当前医疗纠纷问题的前提;审视医疗纠纷的成因过失是导致其产生的主要原因。当然不可预见性也是影响纠纷存在的又一根源。为此,解决医疗纠纷问题不仅要注重行为的科学性,也要注重行为的合法性;既要考查行为的医学科学性,也要考察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尽管法学要求我们必须参照法律来判定损害赔偿事件的责任归属,但我们仍需进一步理性地留意其中所包含的各异治理成本性质,彰显法律之正义与公平。
关键词: 医疗纠纷, 医患关系, 法律治理
李祖全;. 医疗纠纷与相关法律适用[J]. , 2006(06): 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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