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鉴定 ›› 2021 ›› Issue (1): 39-47.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1.01.005
张钦廷,李豪喆,张盛宇,陈琛
ZHANG Qinting, LI Haozhe, ZHANG Shengyu, CHEN Chen
摘要: 由于症状表现的主观性以及当前客观检查方法所能提供证据的匮乏,加之赔偿伴生的症状伪装和夸大等问题,脑震荡后综合征患者的伤残评定鉴定意见一致性不高。在人体损伤赔偿纠纷中,脑震荡后综合征患者的伤残评定成为法医精神病鉴定的争议点和难题。通过对脑震荡及相关术语变化、脑震荡后综合征的发生率、症状表现及诊断标准、脑震荡后综合征客观评价技术以及伤残评定的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综述,以期提高对脑震荡、脑震荡后综合征的认识,提高鉴定意见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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