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主办: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ISSN 1671-2072  CN 31-1863/N

中国司法鉴定 ›› 2022 ›› Issue (5): 108-110.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2.0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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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史的确定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基础

王倩倩1,方俊杰2   

  1. 1.安徽全诚司法鉴定中心,安徽 合肥 230012; 2.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安徽 合肥 230061
  • 收稿日期:2021-03-23 出版日期:2022-09-15 发布日期:2022-10-26
  • 通讯作者: 方俊杰(1976—),男,主任法医师,硕士,主要从事法医病理及法医损伤研究工作。E-mail:iamfangjunjie@163.com
  • 作者简介:王倩倩(1985—),女,主检法医师,主要从事法医病理及法医临床鉴定工作。E-mail:2951187500@qq.com
  • 基金资助:
    安徽省科技厅重点研究与开发项目(201904d07020003)。

The Determination of Trauma History is the Basis for the Assessment of Human Injury Degree

WANG Qianqian1, FANG Junjie2   

  • Received:2021-03-23 Published:2022-09-15 Online:2022-10-26

摘要: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是公安机关办理人身伤害案件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法医临床鉴定服务于伤害案件侦办、诉讼、审判的直接体现。在司法实践中,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是不是“就伤论伤”一直困扰着部分司法鉴定人,也是办案部门、当事人与鉴定人之间经常会产生争论的焦点。“就伤论伤”这种观点的实质就是在不能确定有明确外伤史的情况下,孤立地对损伤结果进行伤情的评价。无论是从法理角度,还是从依法治国角度,这种“就伤论伤”的观点都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很有可能让鉴定意见主导了案件的定性,会为伤害案件的办理埋下隐患。司法鉴定人及伤害案件办案人员应树立起“外伤史的确定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基础”的鉴定理念,从源头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伤害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关键词: 法医临床学, 损伤程度, 外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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