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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主办: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ISSN 1671-2072  CN 31-1863/N

过刊目录

    2022年 第5期(总第0期)
    刊出日期: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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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制度
    专题研讨:污水中毒品监测
    鉴定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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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制度
    刑事检察中的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
    秦 晔
    2022(5): 1-9.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2.05.001
    摘要 ( )   PDF(6123KB) ( )  
    通过对近年平反的冤错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刑事检察中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的有效运用,可以防止冤错案件的产生。为有效发挥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的监督纠错作用,在深入分析技术性证据概念及特征的基础上,提出检验型技术性证据是专门审查的重点对象,并在程序审查和实质审查的思路下,依据样本梳理出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的具体事项。进而阐述,为实现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的监督纠错功能,需要在审查过程中有效完成科学认知到法律认知的转换,着力培养更多具备法律和技术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借助智能化应用软化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资源配置冲突,同时构建完善的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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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人撤销鉴定意见的问题与对策——基于63例民事案件撤销鉴定意见的实证分析
    陈鲜瑜
    2022(5): 10-16.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2.05.002
    摘要 ( )   PDF(1007KB) ( )  
    在民事司法实践中,鉴定人自行撤销鉴定意见的情况时有发生。通过实证研究发现,鉴定人撤销鉴定意见的时间多为鉴定意见被采信前,且多是迫于当事人上访、投诉、闹鉴等压力下的自保行为。然而鉴定人撤销鉴定意见降低了诉讼效率、影响裁判公信力,并且变相鼓励当事人采取不当行为推翻鉴定意见。在此背景下,2019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对鉴定人自行撤销鉴定意见进行了规制。但该规定仍存在语焉不详、可操作性差、缺乏对鉴定人出具鉴定意见的过程管控等问题。为了规制司法实践中鉴定人的撤销鉴定意见行为,在“以撤销为例外,不撤销为原则”的指导下,立法只应准许鉴定人在鉴定意见被采信后撤销错误的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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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研讨:污水中毒品监测
    污水毒品监测技术:进展、挑战与展望
    向 平
    2022(5): 17-21.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2.05.003
    摘要 ( )   PDF(1086KB) ( )  
    以污水毒品监测技术研发与实践为基础,探讨该项技术在我国的应用进展、面临挑战以及研究展望。提出应控制污水毒品监测实验室的数量,保障实验室的专业化和监测程序的规范化水平,以及通过制定、实施行业标准,增强污水毒品监测和数据处理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比性。展望未来面对禁毒现实需求和技术难题,亟需研发快速检测、精准预警、科学评估的污水中包括新列管毒品在内的毒品分析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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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污水流行病学的全球毒品流行趋势
    任 航, 赵云丽, 原 帅, 向 平, 沈保华
    2022(5): 22-38.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2.05.004
    摘要 ( )   PDF(1354KB) ( )  
    毒品滥用对于社会和谐安定、人们的身体健康都造成严重影响。污水流行病学(Wastewater-Based Epidemiology,WBE)中的毒品监测已成为当前禁毒领域的“黑科技”,从最初对传统毒品的消耗监测,延伸到新精神活性物质(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s,NPS)的消耗监测。参考国内外WBE相关研究,对国际上基于WBE监测毒品消费的研究进行综述,并分析全球传统毒品和NPS的流行趋势。各大洲流行的毒品具有明显差别,欧洲流行的毒品主要为可卡因,其次是苯丙胺类毒品;北美洲、大洋洲、亚洲常见的毒品为甲基苯丙胺,但亚洲消费明显较低;南美洲和非洲研究较少,可卡因是较为流行的毒品。基于WBE可以在时间、地理位置上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全球毒品消费趋势,可为国家有效实施毒品监管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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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固相萃取-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同时检测污水中氟胺酮等21种毒品及其代谢物
    丁 艳, 乔宏伟, 陈 捷, 张婷婷, 花镇东, 杭太俊, 刘培培
    2022(5): 39-50.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2.05.005
    摘要 ( )   PDF(1869KB) ( )  
    目的 建立一种基于在线固相萃取-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PE-UPLC-MS/MS)同时检测污水中氟胺酮等21种毒品及其代谢物的方法。方法 分别添加10 %(体积分数)氨水溶液和4 mol/L乙酸铵溶液将污水样品pH值调节至8,在污水中添加适量同位素内标,过滤后将样品加载至在线固相萃取系统,先用Oasis HLB Direct Connect HP固相萃取柱(2.1 mm × 30 mm,20 μm)对目标物进行在线固相萃取,再将目标物反相洗脱并加载至ACQUITY UPLC HSS T3色谱柱(100 mm × 2.1 mm,1.8 μm)中,以0.1 %甲酸水溶液和0.1 %甲酸-乙腈溶液作为流动相进行梯度洗脱。采用电喷雾离子源正离子、多反应监测模式(MRM)进行定量分析。结果 除了吗啡、O6-单乙酰吗啡的线性范围为 2~200 ng/L外,其他目标物的定量线性范围为1~200 ng/L,线性关系良好(相关系数r≥0.998 5),准确度为81.73 %~109.47 %,日内、日间精密度均小于13.87 %。与离线固相萃取法相比,在线固相萃取法省去复杂的固相萃取和浓缩等前处理过程,在提高样品分析效率的同时,减少了前处理过程带来污染的可能性。结论 该方法具有良好的选择性、准确性和重复性,已用于我国各地污水中氟胺酮等毒品及其代谢物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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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固相萃取-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水体中氯胺酮、去甲氯胺酮和羟亚胺
    朱思琪, 徐柏杨, 诸葛伟伟, 何颖声
    2022(5): 51-56.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2.05.006
    摘要 ( )   PDF(771KB) ( )  
    目的 建立一种在线固相萃取-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PE-UPLC-MS/MS)同时测定水体中氯胺酮、去甲氯胺酮和易制毒前体羟亚胺。方法 采用多反应监测(MRM)模式,用Waters Oasis HLB柱(2.1 mm×30 mm,20 μm)进行固相萃取,采用Waters ACQUITY UPLC HSS T3柱(2.1 mm×100 mm,1.8 μm)为固定相,柱温 40 ℃,以乙腈-0.1 %(体积分数)甲酸水溶液为流动相,按梯度洗脱程序进行分离。结果 通过系统的方法学验证,氯胺酮、去甲氯胺酮和羟亚胺的线性范围均为0.2~200 ng/L,相关系数均大于0.999,检出限分别为0.05、0.05、0.02 ng/L,具有较好的专属性、准确性和重复性。结论 基于SPE-UPLC-MS/MS建立了同时测定水体中痕量氯胺酮、去甲氯胺酮和羟亚胺分析的新方法,在13 min内实现了氯胺酮、去甲氯胺酮和羟亚胺的在线萃取、分离和分析全过程,并成功应用于城市污水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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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水水质参数与精神活性物质检测准确度的相关性初探
    房梦月, 刘和平, 陈志香, 王 娟, 张海清, 李先国, 张大海
    2022(5): 57-66.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2.05.007
    摘要 ( )   PDF(3796KB) ( )  
    目的 探究污水基质对精神活性物质检测结果的影响,为科学、准确评估毒情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通过固相萃取-液相色谱-多级质谱(SPE-LC-MS/MS)联用技术,以山东省东营市某污水处理厂进口污水为基础水样,分析5种精神活性物质(氯胺酮、去甲氯胺酮、苯甲酰爱康宁、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吗啡)加标前后的含量,并检测不同样品的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和生化需氧量,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探究了污水水质参数与目标物检测含量之间的关系并进行相关性拟合。结果 证实了化学需氧量与各目标物之间呈正相关,生化需氧量与各目标物之间呈负相关,氨氮和总磷与目标物之间相关性较弱。同时利用Matlab软件对目标物与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之间的相关性建模,初步确定了有限条件下污水水质参数与目标物含量之间的关系并进行验证。结论 在应用污水流行病学进行毒情评估时,应将水质参数的影响考虑在内,以期令目标物检测结果更符合真实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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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用固相萃取-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同时检测城市污水中氟胺酮及2种位置异构体
    王 平, 刘晓云, 郑振成, 梁桂巧, 赖胜强
    2022(5): 67-72.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2.05.008
    摘要 ( )   PDF(1296KB) ( )  
    目的 建立一种应用固相萃取-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PE-UPLC-MS/MS)对城市污水中氟胺酮及2种位置异构体(3F-DCK、4F-DCK)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的方法。方法 城市污水以12 000 r/min离心5 min,经过1.2 μm玻璃纤维滤膜过滤,加入氯胺酮-D4内标,使用CNW Poly-Sery MCX固相萃取柱净化富集,并复溶于100 μL甲醇中。采用岛津GL Sciences Intersil HILIC(3.0 mm×150 mm,3 μm)色谱柱对氟胺酮及2种位置异构体进行色谱分离,以体积比为98∶2的乙腈-10 mmol/L乙酸铵为流动相进行等度洗脱,采用电喷雾离子源正离子模式和多反应监测模式检测。结果 氟胺酮及2种位置异构体在1.0~80.0 ng/L内线性关系良好(相关系数大于等于0.999);氟胺酮、3F-DCK、4F-DCK的检出限分别为0.2、0.3、0.4 ng/L;日内精密度和日间精密度均小于8.1%,方法回收率为69.5 %~108 %。结论 建立了氟胺酮及2种位置异构体的SPE-UPLC-MS/MS分析方法,可同时对城市污水样品中的氟胺酮及2种位置异构体进行准确的定性、定量分析,并应用于实际样品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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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论坛
    鉴定事项的可鉴定性及专门性问题研究
    张向阳
    2022(5): 73-82.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2.05.009
    摘要 ( )   PDF(1347KB) ( )  
    专门性问题与鉴定事项是司法鉴定中的两个基本概念,但至今仍缺乏深入研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精神,从司法鉴定运行的整体角度重新审视鉴定事项的特征并提出了可鉴定性,即包括专门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了诸如测谎在鉴定应用中的“摇摆”现象等实际问题,在此基础上重新阐释了鉴定事项,并与专门性问题进行区分,将专门性问题界定为与案件待证事实相关的专业技术问题,实际上也是寻证中的一个中间性假设议题,而鉴定事项则是可鉴定的专门性问题,从操作层面说也就是解决专门性问题的技术需求方案,据此对申请委托鉴定时撰写鉴定事项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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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问题研究
    陈 彦, 戴晓华
    2022(5): 83-87.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2.05.010
    摘要 ( )   PDF(672KB) ( )  
    司法鉴定在诉讼中的作用日益显现,结合司法实践从民事诉讼角度入手,发现诸如鉴定收费标准不统一、重复启动鉴定、鉴定人出庭比例低等问题,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探究,发现宏观方面主要存在司法鉴定体系内在矛盾、相关立法滞后、管理不统一、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缺乏有效沟通协调等问题;微观方面则分别从当事人、鉴定机构、法官角度进行三维分析。通过比较分析域外法,试图找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宝贵经验,以期对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和实践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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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医研究所的创建、发展及贡献——纪念法医研究所创立90周年
    胡丙杰, 黄瑞亭
    2022(5): 88-96.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2.05.011
    摘要 ( )   PDF(1670KB) ( )  
    2022年8月1日,是民国时期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以下简称“法医研究所”)建所90周年纪念日。通过搜集大量历史文献资料,分析了法医研究所创立的历史背景,包括改良司法收回治外法权是主因、刘廉彬自缢案是起因、速养成法医人才提案是动因;回顾了法医研究所的筹办经过及其跌宕起伏的发展历程;总结了法医研究所在林几、孙逵方领导下为我国法医学人才培养、检验鉴定、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贡献;阐述了法医研究所在我国法医学发展史中的历史地位和重大影响,以及对我国当代法医学发展的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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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医月刊》与中国法医学近代转型关系探微
    王 洁
    2022(5): 97-102.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2.05.012
    摘要 ( )   PDF(1001KB) ( )  
    《法医月刊》是中国近代第一本法医学专业期刊,是研究近代法医学的重要历史文献,较为集中地反映了西方现代法医学技术被引进我国后的应用及发展状况。《法医月刊》从创刊至成长、发展、停刊的过程,不仅呈现的是一本学术期刊的生命周期,更是法医学近代转型历程的缩影。在立足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政治、法律、社会背景下,通过细致考察该刊22期的相关内容与细节,以客观、理性的视角重新认识并挖掘其历史价值,并探微中国法医学在近代转型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复杂与困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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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上海同德法医讲习所考
    茆 巍
    2022(5): 103-107.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2.05.013
    摘要 ( )   PDF(900KB) ( )  
    民国时期为了实现法医学的现代化,各地设立了很多短期性质的训练班,1930—1931年江苏高等法院委托上海同德医学专门学校设立的法医讲习所即是一例,其为期一年,从医学专业毕业生中选拔入学,授课内容有病理学、精神病学、法医各论、裁判化学、犯罪学、刑法及诉法大意6门。因是受托培养,故从招生到授课,再到学生惩戒、费用开支、考试方式、及格评定等,均由江苏高等法院允准。从最后结果来看,同德法医讲习所并没有实现其全部的教学目的,但却反映了当时追求司法精英化的方向,并为法医现代化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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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伤史的确定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基础
    王倩倩, 方俊杰
    2022(5): 108-110.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2.05.014
    摘要 ( )   PDF(417KB) ( )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是公安机关办理人身伤害案件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法医临床鉴定服务于伤害案件侦办、诉讼、审判的直接体现。在司法实践中,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是不是“就伤论伤”一直困扰着部分司法鉴定人,也是办案部门、当事人与鉴定人之间经常会产生争论的焦点。“就伤论伤”这种观点的实质就是在不能确定有明确外伤史的情况下,孤立地对损伤结果进行伤情的评价。无论是从法理角度,还是从依法治国角度,这种“就伤论伤”的观点都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很有可能让鉴定意见主导了案件的定性,会为伤害案件的办理埋下隐患。司法鉴定人及伤害案件办案人员应树立起“外伤史的确定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基础”的鉴定理念,从源头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伤害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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