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鉴定 ›› 2023 ›› Issue (3): 1-8.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3.03.001
• 专题研讨:鉴定意见可靠性与证据分析 • 下一篇
王 旭1,2,3,张洺睿1,2,3
WANG Xu1,2,3,ZHANG Mingrui1,2,3
摘要: 为满足各种调查以及证据应用的目的,法庭科学/司法鉴定意见应当具有可靠性。开篇以法庭科学/司法鉴定可靠性之问展开,系统梳理了法庭科学/司法鉴定的相关概念。以美国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刑事司法中的法庭科学报告为参照,介绍了该报告的中心思想,指出鉴定意见的可靠性包括重复性、再现性和准确性,并提炼了该报告中关于法庭科学鉴定方法可靠性的科学标准,即鉴定方法需具有基本有效性和适用有效性。前者的科学标准又包括了两个要素:具有可再现性且一致的鉴定程序;经实证研究确定的该鉴定方法的误报率和灵敏度等。基于以上评介与分析,提出当前我国鉴定意见可靠性建设需包括五个方面:确保应用的科学理论/方法得到法庭科学共同体的普遍接受性;应保证鉴定方法本身的科学有效性;应对司法鉴定人主体的适格性提出要求;防范动机偏见与认知偏差对可靠性的影响;加强司法鉴定内部审核建设、全面加强法庭科学/司法鉴定的质量控制,以确保鉴定意见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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