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鉴定 ›› 2024 ›› Issue (5): 102-110.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4.05.014
• 鉴定论坛 • 上一篇
王 素1,王永全1,郭 弘2,赵子玉1
WANG Su1, WANG Yongquan1, GUO Hong2, ZHAO Ziyu1
摘要: 电子数据作为网络信息时代的“证据之王”,其所承载的案件事实可以解决刑事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为最大限度发挥电子数据在案件事实认定中的积极作用,助推电子数据鉴定实现从科学事实认定向法律事实认定的转化,有必要对影响电子数据鉴定的潜在风险因素进行梳理分析。基于危险性分析法,对影响电子数据鉴定质效的鉴定人、鉴定程序与方法、鉴定运行的环境三层面风险致因展开多维度、多因素探析,初步范畴化电子数据鉴定风险的内涵构成,为电子数据鉴定的质量监控研究提供有益思考。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