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05 ›› Issue (04): 24-25.
• 论文 • 上一篇 下一篇
黄娅琳,刘玲珑
摘要: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全面规范野生动物司法鉴定工作的法规,致使野生动物刑事物证鉴定工作存在许多问题或缺陷。本文就目前野生动物刑事物证鉴定机构的设置、鉴定人资格的认定、鉴定的技术方法、鉴定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了相应解决措施。
关键词: 野生动物, 刑事物证, 鉴定体系
黄娅琳;刘玲珑. 完善我国野生动物刑事物证鉴定体系的思考[J]. , 2005(04): 24-25.
0 / / 推荐
导出引用管理器 EndNote|Ris|BibTeX
链接本文: http://www.chsfjd.cn/CN/
http://www.chsfjd.cn/CN/Y2005/V0/I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