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鉴定 ›› 2012 ›› Issue (3): 10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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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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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资助项目(10BFX056);广州市教育局资助项目(09ACO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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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鉴定时机的选择是法医学伤情鉴定中的实践性难题。在理论上,鉴定时机可以分为“发生时鉴定”和“稳定时鉴定”两种。选择“发生时鉴定”或“稳定时鉴定”,均有其不尽合理之处,恰当的选择应当是将两者结合起来,采用二次鉴定的方式进行。为此,需要对二次鉴定的性质以及鉴定的时间作适当的规制,以保障其有效实现。
关键词: 法医学鉴定, 鉴定时机, 发生时鉴定, 稳定时鉴定
中图分类号:
DF795.4
章礼明. 法医学鉴定中“鉴定时机”的选择与规制 [J]. 中国司法鉴定, 2012(3): 10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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