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 ›› Issue (05): 11-16.
胡锡庆;
HU Xi-qing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shanghai 200042, China)
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以来,民营司法鉴定机构得到蓬勃发展,在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不再设立司法鉴定机构,以及侦查机关的司法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的情况下,民营机构的出现具有积极意义。经过几年来的实践,有的做大做强,有的还在为生存而挣扎,民营司法鉴定机构面临挑战。民营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需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