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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 ›› Issue (04): 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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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准
摘要: 鉴定结论作为三大诉讼法所规定的证据之一, 在证据形式中居于核心地位。2005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对于解决司法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 司法鉴定, 鉴定人, 登记管理
吴准. 对《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若干条文的见解[J]. , 2005(04): 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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