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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 Issue (01): 49-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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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芝义;
摘要: 在诉讼中经常需要进行各种司法鉴定,但鉴定制度尚未健全。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对于各种各类的鉴定所需要的时间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在现代文明司法的过程中要讲究文明办案,各个办案环节对时间的要求都有了限制,而鉴定所需时间则往往占用了其他环节的时间,这是不合理的,所以,法律应当对此有明文规定。
关键词: 司法鉴定, 时间, 法定
梅芝义;. 司法鉴定时间法定说[J]. , 2006(01): 49-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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