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环境侵权诉讼是遏制环境侵权行为的有力武器,但环境侵权诉讼的展开几乎难以脱离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倚仗。而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鉴定取证无疑是保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顺利开展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条件,目前我国在相关取证程序制度规则方面的理论研究与立法规范尚不完善,亟待改进。结合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特点,从民事诉讼的视阈出发,着重检讨目前实践中存在的鉴定取证程序性瑕疵,并提出以诉审商谈和叙事伦理的理念创设“鉴定会”制度,助力构建符合程序正义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取证程序规则,摆脱旧有的程序惯习弊端,以期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程序的完善提供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