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主办: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ISSN 1671-2072  CN 31-1863/N

中国司法鉴定 ›› 2018 ›› Issue (1): 96-100.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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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刍议——以行业协会为视角

陈维娜   

  1.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收稿日期:2015-05-08 修回日期:2015-06-21 出版日期:2018-01-15 发布日期:2018-01-15
  • 作者简介:陈维娜(1984-),女,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文件检验鉴定、声纹检验鉴定的研究。

  1. 1.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
    2.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 Received:2015-05-08 Revised:2015-06-21 Published:2018-01-15 Online:2018-01-15

摘要: 司法鉴定行业管理的主体是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司法鉴定行业协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目前,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对司法鉴定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已成为司法鉴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支柱之一。但不可否认,受到各种各样的因素制约,我国目前的司法鉴定行业管理还存在一定问题,作为行业管理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受到制约,全国性的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尚未建立,这些都不利于司法鉴定事业的健康发展。从科学定位、组织形式、会员构成、管理职能等方面对我国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我国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发展的焦点问题,为建立全国性的司法鉴定行业协会提出参考性建议,是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应有之义。

关键词: 司法鉴定行业协会, 司法鉴定管理, 司法鉴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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