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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阶段的建设工程质量评定
周柯生;毛玲英;
2006(06):
47-49.
司法鉴定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评定,与质量竣工验收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一般不宜做出合格与不合格的鉴定结论。鉴定应针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特点,根据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作出客观的结论:对工程项目出现的质量问题,通过验算和技术分析,找出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提出修补方案,能达到安全和使用功能,还是能正常使用的;对不能继续承载的工程结构,应及时出具鉴定报告,要求业主立即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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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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