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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医疗过失司法鉴定文书
袁丽;常林;
2008(S1):
27-29.
司法鉴定结论是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司法鉴定文书作为鉴定结论的载体,倍受诉讼各方的关注,它必须反映鉴定过程以及鉴定结论如何形成,体现医疗过失鉴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医疗过失司法鉴定文书既有普通司法鉴定文书的特点,在制作上应符合统一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但又有独特之处,与医疗事故鉴定文书相比有明显区别。此外,目前各个司法鉴定机构的医疗过失司法鉴定文书在病历摘抄、分析论述、鉴定结果表述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这种不规范不利于诉讼各方对鉴定结果的理解,从而也影响了案件的审判。从上述几个方面对医疗过失司法鉴定文书加以重视,有利于提升鉴定文书的规范性,增强鉴定结论的证明力,充分实现证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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