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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713例未成年人死亡案例法医学分析
汪家文, 夏冰, 万昌武等
2019(3):
22-26.
目的 分析贵州省713例未成年人死亡案例的法医学特征,为相关案件的法医学鉴定积累基础资料,为制定相应干预措施和防治对策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对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1999-2015年间符合条件的共713例未成年人死因鉴定案例资料进行统计,从性别、年龄分布、死亡原因以及死亡性质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贵州省未成年人死亡案例的法医学特点。结果 1999-2015年16年间总尸检数为3 818例,其中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为713例(18.67 %),男女比例为1.852 ∶ 1。死因构成中,疾病为首要死因(占64.38 %),机械性窒息(13.04 %)位居其次,机械性损伤(10.38 %)位列第三。疾病死亡中以呼吸系统疾病居首(53.81 %),心血管系统疾病(18.08 %)、消化系统疾病(10.68 %)及中枢神经系统疾病(8.93 %)按顺序位列前四。死亡性质方面自然疾病居首(64.38 %),其次是意外死亡(27.49 %),处于第三、四位的分别是他杀(5.33 %)和自杀(1.54 %)。结论 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等疾病以及机械性窒息、机械性损伤是贵州省未成年人死亡主要原因,应积极开展相应的疾病干预措施及伤害预防措施,以有效地降低未成年人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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